广西是全国重点侨乡,海外桂籍侨胞和归侨侨眷人数众多,此次出台的《意见》提出 ,广西要构建涉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模式,通过司法行政部门、侨联组织 、海外侨团三方联动,充分运用“仲裁+调解”“调解+司法确认 ”等方式,发挥合力优势 ,促进涉侨矛盾纠纷多元、及时化解。同时有效发挥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中国—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 、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等平台作用,高效解决涉侨国际商事纠纷 。
《意见》提出,依托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,广西要统筹律师、公证、司法鉴定 、仲裁、调解、法律援助 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,推进涉侨法律服务集成式、一站式办理。同时,在条件成熟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,设立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站。
广西还鼓励优秀律师事务所在海外侨胞聚集地建立海外分支机构,或与海外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机制,加强涉侨海外法律服务 。
为促进涉侨法律事务办理法治化、规范化 ,广西充分发挥广西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作用,组建由律师 、仲裁员、调解员、公证员等人员组成的涉侨法律服务团,针对涉侨权益保护热点问题提供个性化、专业化 、精准化指导。
目前 ,广西已经在广西12348法律服务热线增设涉侨服务专线,制定涉侨法律服务工作指引,积极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,为海外侨胞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。
广西还建立涉侨法律服务工作试点机制 ,确定将涉侨法律服务需求较大的玉林市和北海市作为试点地区,加大涉侨合法权益保护力度,推动形成可复制的成熟经验 ,打造司侨法律服务合作样板 。
在广西第一大侨乡玉林市,今年上半年,该市成功调解涉侨矛盾纠纷12起 ,调解成功率达100%。在其中一起案件中,纠纷事项涉及泰国、马来西亚等地侨胞约2000人,当地通过详细走访、组织座谈会等方式 ,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,切实维护了侨胞的合法权益。